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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筆記》騙婚啟示錄
【聯合報/梁玉芳】
2007.01.29 04:02 am
 

比起國務機要費官司的國本層次,離奇的騙婚案更是全民皆可開講的精彩焦點。

街頭巷尾,人人有意見。

騙婚案披露的誇張情節,包括兩人雖相識八年,但幾乎僅是月見一次,

且兩人獨立於親友之外的「真空式」相處,

難以在真實生活中衡量彼此社會化與應付難題的成熟度,風險可見。

騙人八年,還以愛之名,說是無法取捨,落跑男人戲做得如此之大,

更在女方的訂婚宴煮了一半,才用簡訊通知待嫁娘。

這是太懦弱,或是太卑劣?在愛情與婚姻過度被浪漫化的社會裡,

全民公憤可想而知。代子道歉的老父再用恐慌症來搪塞包庇,只是徒增惡感罷了。

站女性角度,痛定思痛,並非全然不值慶幸。

一是,對受騙的女方來說,愛上空心大老倌固然可悲,但至少在婚前認清真相,

免得婚後與他糾纏一世,可喜可賀。

再者,「敗犬」之說可休矣。日本的敗犬論,說女人若未在卅歲前捕捉到男人,

就是鬥敗之犬。受此謬論洗腦,卅歲已成為女性人生關卡。

因此交往八年,已屆卅歲的女主角,懷孕四月,別說父母,

大概整個社會都會覺得「哎喲,該結婚啦」。

多少女性因為社會壓力,即使尚有疑慮、即使如受騙女子連婚紗、

婚戒得自掏腰包,仍然披上白紗。經過此案,親友對未婚者「逼婚」的不良習性,請歇歇吧。

三者,據統計,「只要孩子不要爹」的未婚生子比例漸高。女性經濟獨立之後,既不靠男人養,

只要完成懷孕使命,要不要結婚,可以再議。此案女主角既有家世又有學歷,

在家人支持下,必有能力養活自己和小孩,或適時再覓良伴。滿口謊言的男人,不要也罷。

比起來,被狗仔緊盯不捨的名人談戀愛,似乎還保險些。至少,

好事之「狗仔」將雙方的新歡舊愛、牽手讀秒的進度,包括對方家產、

父母、前妻,都逐一查清並公諸於媒體。經過公審,想要騙婚,也沒那麼容易得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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